妇科指导:妊娠病

发布时间:2019-02-01 10:56:24

妊娠期间,发生与妊娠有关的疾病,称“妊娠病”。

一、范围

恶阻、妊娠腹痛、异位妊娠、胎漏、小产、滑胎、胎萎不长、胎死不下、子满、子肿、子晕、子痫、子嗽、妊娠小便淋痛、妊娠小便不通、妊娠瘙痒症、妊娠贫血、难产等。

二、发病机理

1.阴血虚 阴血素虚,孕后阴血下聚以养胎元,阴血益虚,可致阴虚阳亢而发病。

2.脾肾虚 脾虚则气血生化乏源,胎失所养,若脾虚湿聚,则泛溢肌肤或水停胞中为病;肾虚则胎失所系,胎元不固。

3.冲气上逆 孕后经血不泻,聚于冲任、子宫以养胎,冲脉气盛。冲脉隶于阳明,若胃气素虚,冲气上逆犯胃,胃失和降则呕恶。

4.气滞 素多忧郁,气机不畅,腹中胎体渐大,易致气机升降失常,气滞则血瘀水停而致病。

三、治疗原则

胎元正常者,宜治病与安胎并举。安胎之法,以补肾健脾、调理气血为主。若胎元不正,胎堕难留,或胎死不下,或孕妇有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则宜从速下胎以益母。

四、妊娠期间用药的注意事项

凡峻下、滑利、祛瘀、破血、耗气、散气以及一切有毒药品,都应慎用或禁用。如果病情确实需要,亦可适当选用,但须严格掌握剂量,“衰其大半而止”,以免动胎伤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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