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研刑法经典案例分析详解:撤销缓刑

发布时间:2019-02-06 15:17:48

赵某,男,21岁。赵某于1997年12月7日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 刑2年。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某日骑自行车外出,在路上将卖烤红薯的夏某的自行 车及烤筒撞倒。夏某指责赵,赵挥拳便打夏的脸部、胸部,致夏异骨粉碎性骨折(轻 伤)。夏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问题] 法院应对赵某如何处罚?

[分析]

法院应对赵某撤销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 子,必须遵纪守法,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 出判决,把前罪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对于本案,法院首先应 当对赵某撤销缓刑。对其新犯之罪,若判处刑罚的,则应与原来的2年有期徒刑进行 并罚;若不判处刑罚的,则收监执行原判的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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