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对汪某某能否核准死刑?本案应如何处理?
[分析]
(1)对汪某某不能核准执行死刑。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 行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2年期满之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有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之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汪某某在死缓考验期内,没有立功表现,也没有故意犯罪,依法应当减为无期徒刑。(2)汪某某在考 验期满后又犯新罪,属于无期徒刑执行期间内犯罪,依法应当将对其所犯新罪判处 的刑罚与无期徒刑进行并罚。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方法,本案应当采用吸收原则,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