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做大企业的附庸?
上述文章通过一个寓言故事得出:小企业只有依附大企业才能生存。我们认为,这一结论在形成的过程中存在着缺乏对核心概念的必要界定,所使用的类比不具有可比性、漠视企业发展一般规律等诸多问题,这样的论证时很难让人信服的。
首先,上述论证中可以称作核心概念的是“大企业”和“小企业”,而论证者并没有对这两个核心概念进行必要界定。以往人们界定大、小企业往往依据的是人员规模,而现如今,人们界定大、小企业除了参考人员规模,更主要的是依照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既然对怎样的企业是大企业、怎样的企业是小企业尚无认识标准,就给出小企业必须依附大企业才能生存的结论未免荒唐。
其次,论证者将成语“蚍蜉撼大树”“以卵击石”的结果与经济生活中大、小企业的状况进行类比,是缺乏类比依据的。构成类比的先决条件是用来类比的事物与被类比的事物必须具有高度的相似性。“蚍蜉”是生物,“大树”是植物,“卵”是软的,“石”是硬的,它们都是不同性质的事物,而大、小企业却是同性质的事物。用性质明显不同的事物来类比性质相同的事物在逻辑上当属犯了不当类比的错误。
再次,论证者漠视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触犯了辩证思维中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的禁忌。如今的许多大企业当初大都是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创业者们凭着对事业的执著追求,对市场的准确把握等因素,才使企业由小变大,不断发展的。如果按照论证者认识事物的逻辑,别说小企业要依附大企业了,恐怕现实中连企业都不会有了。
综上所述,一个存在着如此多错漏的论证,其结论是很难让人信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