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章节试题(29)

发布时间:2021-09-05 01:36:05

合同的订立

一、单选题

1.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

A双方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B双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D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法律行为

2.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3.下列合同的分类符合一般的分类标准:()

A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与经批准、登记的合同D无效合同与撤销的合同

4.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A示范文本与格式合同是同一概念B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是同一概念

C示范文本可供参照,当事人能够改变其中的内容

D对示范文本有不同理解的,应对提供示范文本的一方作不利的解释

5.A公司于10月20日向B公司发出一项要约,欲向其购买材料一批,第二天因为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停产,便想反悔,10月2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10月26日到达乙公司。27日,B公司正在组织讨论是否应该接受这个要约的时候,撤回通知到达。则:()

A要约有效,撤回通知后于要约到达,未被撤回B要约有效,要约未被撤销

C要约无效,要约已被撤回D要约无效,要约已被撤销

6.甲公司欲将一批服装售与乙公司。10月14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信的落款日期是10月14日,该信件于10月16日发出,邮戳日期是10月16日。要约中规定承诺的期限为10日,该信于10月20日到达.乙公司。则该要约的生效日期和承诺的起算期间分别是()A10月20日10月16日B10月16日10月16日C10月20日10月14日D10月16日10月20日

7.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A欺诈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恶意磋商D正常的商业竞争

8.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记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2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约已被撤回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9.下面情形中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是:()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最后一条规定,“如果买方乙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则应由丙公司负责支付全部约定之价款”。甲乙丙公司都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了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林在合同书最后一行上写上“保证人:丙公司”并签名盖章,但没有关于保证的任何具体条款

C张三信用太差,别人都不愿意借钱给他。一日张三想向富有的高非借1万元,但担心高不肯借,便找到自己的好友许明帮忙,许明写了一张纸条给张三,纸条上面写着“高非,请借1万元给张三,如果他不能还我还你就是了”。高非看到这张纸条后很爽快的借了1万元给张三

D同上述情形,但高非看到这张纸条后,说“这样一张纸条顶什么用,难道到时候你真的能替他还吗?不过看在张三的母亲与我母亲关系很好的份上,我就借1万元给你”

二、多选题

1.要约发出以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不发生效力,或消灭其效力:()

A要约被撤回B要约被拒绝C要约的有效期限届满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作一批桌椅,要约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要约中提出:“双方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乙公司回信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但在回信中指出,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选项:()

A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了合意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

C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实质性变更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

3.李某表示要将家中仅有的一头母牛卖给张某,张某以为李某要把这头牛送给自己,李某家中无人,张某就将牛牵回了家,从已知的条件看:()

A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未成立B应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李、张之间的合同

C张某的行为是过失侵权D李、张二人之间的合同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D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4.合同的数据电文形式有:()

A电报、电传B传真C电子数据交D电子邮件

5.合同的形式是合意的表现方式,有:()

A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B明示形式和默示形

C批准形式和登记形式D公证和鉴证形式

6.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

A附条件地接受要约

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C撤回承诺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未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

D承诺被依法撤销

7.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下列哪项为要约邀请?()A寄送的价目表B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C投标邀请书D悬赏广告

8.下列关于电子合同中的要约,表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A乙公司有多套数据电文系统并指定A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甲公司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但该数据电文进入乙公司的B系统中,要约不生效

B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但随即后悔,其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公司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要约撤回方有效

C甲公司要撤回发给乙公司的要约,只要撤回通知到达乙公司时,乙公司尚未发出承诺通知即可

D乙公司未明确规定其多套系统中由哪一个系统接收数据电文,则甲公司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的要约进入乙公司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就是该要约的生效时间

9.下列情形中,合同已经成立有:()

A甲对乙说,“我的那本《中国民法》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乙说,“好,一言为定。”

B DELL计算机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500台INSPIRON/500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已经协商完毕打印好后各执一份,但没有签字盖章。不久DELL公司便将500台INSPIRON/500M笔记本电脑运送到了该销售公司,该销售公司也接受了该批电脑

C某超级市场发传真给某食品厂,上面写着“请速运3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来我公司。”该食品厂立即派车送去了2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

D郭某打电话给马某说,“我手上戴的梅花牌手表决定卖了,8000块钱,你要吗?”马某说,“我要和我老婆商量一下,明天给你答复。”郭某说:“那我问问别人。”第二天,马某发电子邮件给郭某说“决定8000元买你的手表,请速送来。”

10.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竞争行为B甲的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D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答案】D[考点】赠与合同与无偿委托合同的区别[解析】(1)所有合同均为双方法律行为,没有例外。

(2)赠与合同为无偿法律行为,无偿委托的无偿性题干已经交待。

(3)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无偿合同可以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为一般状况,无偿合同为特殊状况,合同法只对特殊状况作出规定,如无特殊规定,合同为诺成合同。

(4)根据以上阐述,排除A、B、C项,肯定D项。

2.【答案】B[考点】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解析】(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

(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

3.【答案】B[考点】合同的分类[解析】(1)与双务合同相对应的是单务合同;与有偿合同相对应的是无偿合同,因此否定A项。

(2)B项正确。诺成合同,双方合意就为成立;实践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或合同的履行,已与合同融合在一起。这种分类是常见的分类。

(3)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应当具备一定的要件。当事人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完成这些要件,经批准、登记的合同不是与要式合同相对应的合同。经批准的合同,未经批准,自不产生应有的效力,而登记分为两种情况(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

(4)无效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而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无效,如不被撤销,则有效,因此排除D项。

4.【答案】C[考点】合同的订立[解析】(1)示范文本是不具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如市场管理机关,工商管理局)制作的文本;格式条款或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的,故排除A.B项。

(2)依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当然可以变更示范文本的内容,故C项是正确的。

(3)因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不是同一事物,因此,不适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故排除D项。

5.【答案】D[考点】要约的撤销和撤回[解析】要约的撤回需要要约的撤回通知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而要约的撤销需撤销通知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即发生效力,本题中,通知在承诺作出前到达,则要约被撤消。

6.【答案】C[考点】要约的生效和承诺期间的起算时间[解析】《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因而要约应于10月20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案中,信件的落款日期是10月14日,应该是承诺的起算日期。故选C。

7.【答案】C[考点】合同的订立——恶意磋商[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故甲公司的行为不能定性为欺诈,而属于恶意磋商的情形。

8.【答案】A[考点】要约与承诺[解析】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案中,乙公司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表明其撤回了要约。

9.【答案】D[考点】合同的成立[解析】A合同成立,因为甲乙丙公司都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了。B合同成立,保证合同没有具体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C合同成立,高非是在看到纸条后才借钱给张三的。D合同不成立,高非是因为张三的母亲与其母亲关系很好,才借钱给他的,其不相信许明的保证,因此高非与许明之间的保证合同不成立。

二、多选题

1.【答案】ABC[考点】要约的效力。[解析】(1)要约被撤回,阻止其发生效力,故A项正确。

(2)要约被拒绝,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故B项正确。

(3)要约的有效期届满,根据《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要约的效力消灭。

(4)要约人丧失行为能力,并不必然导致要约效力的消灭,故排除D项。

2.【答案】CD[考点】合同的成立[解析】《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C、D项正确,排除A、B项。

3.【答案】AC[考点】合同的成立[解析】(1)李、张二人之间未达成合意,两个表示意思不一致,即(要约与承诺不一致),合同未成立。故肯定A项,排除D项。

(2)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而李、张之间的合同根本未成立,因此排除B项。

(3)张某因自己的认识错误,产生了错误行为,构成过失侵权,因此肯定C项。

4.【答案】ABCD[考点】合同的形式[解析】《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故A、B、C、D均正确。

5.【答案】AB[考点】合同的形式[解析】(1)《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故A项正确。

(2)明示形式是以口头语言和文字表现合意的方式。默示形式是以行为表现合意的方式。行为可以为意思表示,行为可以构成合同。故B项正确。

(3)批准体现了国家(第三人)的干预和意志,登记体现了国家(第三人)的管理,它们不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方式。故C项不正确。

(4)公证和鉴证是对合意的公证和鉴证,不是合意本身的表现方式(鉴证的规定已经被取消)。故D项不正确。

6.【答案】AB[考点】承诺的效力[解析】(1)附条件的承诺原则上构成新要约,除非所附条件是非实质性条件。因此选择A项。(2)撤回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使承诺不能发生效力,因此选择B项。(3)撤回的通知晚于承诺的到达,受要约人应当承担此风险。因此排除C项。(4)承诺不允许撤销,否则赋予当事人以任意撕毁合同的权利,因此排除D项。

7.【答案】ABC[考点】要约邀请的概念[解析】(1)《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故A、B、C项正确。

(2)悬赏广告要么为要约,要么为单独行为,一般不认为是要约邀请,故排除D项。

8.【答案】ABD[考点】电子合同中要约的界定以及要约的撤回[解析】依据《合同法》第16条第2款,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所以正确的答案是ABD。C的错误在于,依据《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只有当甲公司的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9.【答案】AB[考点】合同的成立[解析】依据《合同法》第25条的规定是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只有具备有效的承诺时合同才能成立。依据要约的不同,有效的承诺是不同的。依据《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A情形中合同成立,而D情形中合同不成立;依据《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该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由于在B的情形下双方虽然没有签字盖章,但是DELL计算机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销售公司也接受了,因此合同依然成立。依据《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C情形下合同不成立。

10.【答案】BCD[考点】缔约过失责任[解析】缔约过失责任简称为缔约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指当事人因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效力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甲的行为属于恶意竞争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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