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身份证件复印件
(6)所在报关单位为其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注意:首次申报注册的,还应提交报关单位出具的报关业务实习证明材料。海关对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人员的实习实行备案制度,实习单位与首次申请注册的单位应为同一报关单位。
3、注册决定的作出及报关员证的颁发
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准予报关员注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证。
4、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三)注册的变更、延续
1、注册变更(掌握)
变更的内容:报关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所在报关单位名称、海关编码
期限: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向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
注意:报关员注册变更不包括报关员更换报关单位的情形
单选题(08年考题)
下列情形不属于注册变更范围的是:
A. 报关员更名
B. 报关员所在“顺通报关行”更名为“海洋报关公司”
C. 报关员所在单位海关编码的第5位“9”变更为“2”
D. 报关员自“顺通报关行”辞职,应聘到某合资企业继续从事报关工作
答案:D
2、注册延续
(1)报关员证的有效期期为2年,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海关提出。准予延期的,延期的期限是2年。
判断题(06年考题)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报关员需要继续从事报关业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20日前向海关提出延续报关员注册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