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房产税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19-02-03 04:07:09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房产税法律制度

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1.一般情形

所有权人作为纳税人

2.房产出租

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以房产投资

(1)真投资: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被投资方作为纳税人

(2)假投资:投资方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投资方(产权人)作为纳税人

4.非以所有人为纳税人的情形

【例-单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予免征房产税的是( )。

A.名胜古迹中附设的经营性茶社

B.公园自用的办公用房

C.个人所有的唯一普通居住用房

D.国家机关的职工食堂

网校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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