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4年高考录取: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

发布时间:2019-02-19 13:31:27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得知,北京2014年高考录取: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如下:

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4)获得下列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3.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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